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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的讲话

行必有正,与法治同行——记C2009班自主升旗仪式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6 12: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进入12月,学校的教育主题是“行必有正”。这个月也是常熟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月。6日,本月第一次自主升旗仪式由C2009班主持。

马金宁老师的主持下,升旗仪式的序幕拉开了。田袁源、林天辰、范嘉诚、郭梓权四位同学护卫国旗进入常清会堂主席台中央,《义勇军进行曲》响起,全校师生集体行注目礼。

认清危害,拒绝校园暴力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犯罪总数的70%以上。特别是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仪式上,主持人丁武扬同学首先介绍了校园暴力的定义与危害,提醒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恪守道德,遵守法律做博雅君子,做自觉守法的人。

接下来,王佳佳、陈凯元同学用四个案例,阐明了校园暴力的种类与表现,再次用具体的方式警醒大家规范个人行为。

案例一:值日未扫致人死亡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12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效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例二:操场踢球生口角致伤

2014210日,丁某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踢球时,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相互殴打,丁某用脚踢打张某腹部。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法院以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缓刑2年。

案列三 女生宿舍内遭学生狂扇被逼下跪

“女生宿舍内遭学生狂扇被逼下跪”的视频在网上热播,引起网友广泛关注。视频中,一名身着校服的女学生被几名同学狂扇耳光,并被逼下跪。针对此事,江西省玉山县教体局回应称,事情起因是该中学八年级和九年级两位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小矛盾而引发。

案列四  网络欺凌是一种‘软暴力’

据广东公安通报,小梦是深圳光明区的一名初一新生,性格开朗活泼。但因为一个误会,小梦被误认为是告密者,一些同学开始频繁地找她麻烦。此事很快变本加厉,在朋友圈里,疯传着一些“证据”,指责小梦是“渣女”。但与此同时,小梦开始吃不下东西,睡不着觉,害怕去学校。

办案民警在陈述案情时表示:“网络欺凌是一种‘软暴力’,对女孩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软暴力’比‘硬暴力’对心理的伤害可能更严重,短时间很难修复。”

树立法治意识,成为博雅君子

为了更加专业、清晰地帮助全体同学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制素养,远离校园暴力,在学校的帮助下,冯牧芸同学很荣幸地采访了常熟市人民法院孙秀芹副庭长。

孙秀芹副庭长围绕“对于校园暴力施暴者如何处理”、“如何看待校园暴力事件对受害学生的影响?”“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有些同学发表不实言论或辱骂攻击他人,在网络上是否可以‘畅所欲言’?” “您处理的校园案件中,有没有哪个案子是您印象深刻想与同学们分享的?”几个问题,与同学们展开了专业、具体、深入地剖析与探讨。这些事情也许就发生在同学们身边,是大家最为关心的。

通过孙庭长对法条的严谨解读、多年判案的经验积累、对青少年校园暴力造成危害的解读以及对违法边界的提醒,同学们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虽然这一次只是电话采访,但是达到了效果却是直接、有力的。

仪式上,通过同学们的自主解读和专业法官的清晰指导,同学们认清了违法犯罪危害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在校园中,我们要遵守校规校纪。在生活中,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中,我们要遵法守法,远离不良习性,以博雅君子为目标,以国家富强为动力,共同创造美好社会。

评比总结及颁奖

最后,C2009宋锦旗同学对同学们十四的表现进行了总结汇报,指出了我们的问题,便于今后能够继续完善,做得更好。最后,综合值周生和值日教师的评分情况,最终获得第十四周流动红旗的班级是:

C21:  C2106C2105C2109C2107

C20:  C2006C2007C2004C2009

C19:  C1901C1902C1906C1912

各年级组长为获奖班级进行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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